民族概述
【民族問題】
民族間的相互關系問題,主要表現在政治、經濟、文化、語言文字、風俗習慣、宗教信仰等方面。它是多民族國家中,或在不同國家之間關系中經常遇到的社會問題,是在民族的活動、交往聯系中發生的問題。只要民族存在,就會有族際社會,也就必然產生民族問題。因為民族特點本身在使人們區分為不同民族群體的同時便包涵著形成民族問題的內部機制,民族特點導致民族差異,民族與民族差異的存在產生出不同的民族問題。而且,民族將是一個長期的歷史存在,民族差異的持久性也將使民族問題長期存在。只是在不同的歷史條件與時代背景下,民族問題的表現形態和內容不盡相同而已。如民族歧視、民族壓迫、民族剝削、民族奴役、民族糾紛和民族斗爭是階級社會民族問題的主要內容。在多民族的社會主義國家,由于消滅了剝削階級和生產資料私有制,鏟除了民族壓迫的根源,實現了民族平等、民族團結,各民族間的關系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但歷史上遺留下來的各民族間在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事實上的不平等仍然存在,并成為其他民族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
【民族聚居區】
針對民族雜居、散居而言的,指同一民族比較集中居住的區域,可以理解為民族共同地域,是構成民族的基本特征之一。歷史上任何一個民族都有自己賴以生存、繁衍和發展的生態環境——聚居區,并且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民族間交往范圍的不斷擴大,在一個民族聚居區里還雜居、散居或聚居著其他民族,從而形成我國以漢族為主體的各民族大雜居、小聚居的分布特點。現在的民族自治地方就是在民族聚居區的基礎上建立的。
【民族自治地方】
在少數民族聚居區基礎上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行政區域。分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旗)三級。據1990年統計,我國已建立了154個民族自治地方,有5個自治區、30個自治州、119個自治縣(旗)。基本形式有三種:①以一個民族聚居區為基礎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如西藏自治區、四川涼山彝族自治州;②以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少數民族聚居區為基礎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如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云南省雙江拉祜族布朗族佤族傣族自治縣;③以一個較大民族聚居區為基礎,其中包括級別不同的若干較小規模的其它民族聚居區而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又包括有昌吉回族自治州和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等。無論是哪一種形式的民族自治地方,都有一定數量的漢族和其他少數民族。這是歷史發展形成的,也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民族自治地方地域遼闊、資源豐富,約占全國總面積的64.3%,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重要組成部分。
【《民族畫報》】
中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主辦的綜合性刊物。1955年2月創刊,雙月刊,每期24面。1957年改為月刊,篇幅逐漸增到現在的44面。1960年7月~12月和1966年10月~1973年12月兩度停刊,1974年1月復刊。除向國內發行外,還向世界三十多個國家和地區發行。現有漢、蒙古、藏、維吾爾、哈薩克和朝鮮等六種民族文字的版本。采用以照片為主、文字為輔的形式,著重介紹各族人民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各地區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科學衛生等領域的成就及新人、新事、新風尚,介紹各民族優秀的歷史文化、風土人情,各民族地區的風光、建筑、名勝古跡等。從而促進了全國各民族的團結和文化交流。
【民族學院】
中國專門培養少數民族干部和專業技術人才的高等院校。第一所民族學院“延安民族學院”于1941年在延安建立。建國后,中國共產黨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關于培養少數民族干部的精神和1950年政務院第六十次政務會議《培養少數民族干部試行方案》的規定,先后成立了西北民族學院、中央民族學院(1993年11月30日更名《中央民族大學》)、中南民族學院、西南民族學院、云南民族學院、青海民族學院、廣西民族學院、廣東民族學院、貴州民族學院、西藏民族學院、東北民族學院(現稱大連民族學院)、西北第二民族學院、中央民族干部管理學院、湖北民族學院。民族學院堅持培養少數民族干部和專業技術人才的方針,主要招收少數民族學員。主要進行民族問題、民族經濟、民族歷史、民族藝術、民族語言文字、民族文學等方面的教學和研究。除設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各系科外,還設有干部培訓部、預科班等。幾十年來,為民族地區培養了大批優秀人才,為民族地區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做出了重要貢獻。
【民族研究所】
中國關于民族問題的科學研究機構。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族地區各省區社會科學院或民委、各民族學院等部門或機構均有設置。其研究范圍包括馬列寧主義民族理論、中國共產黨的民族政策,中國各少數民族的政治、經濟、歷史、文化、風俗習慣、宗教信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少數民族所處的三種社會形態;中國社會主義時期各民族的關系;世界民族問題等。民族研究所的研究工作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為指導,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為研究和解決民族問題,為加強各民族間的團結,促進中國各民族的經濟發展做出了貢獻。
【民族出版社】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領導下的,出版少數民族讀物的綜合性出版機構。1953年1月15日在北京成立。其主要任務包括:用蒙古、藏、維吾爾、哈薩克、朝鮮等少數民族文字翻譯、出版馬列主義經典著作及黨和國家的政策、法令;出版各種政治理論、科學教育、少數民族經濟、歷史、文學、藝術、醫療衛生、文化遺產、工具書等方面的書籍。現在,一些少數民族人口較多的省、市、自治區也相繼成立了各種規模的民族出版社,其主要任務是用當地通用的文字出版各類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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